第64章 反感排斥(1)

穆子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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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周康所愿,沈落宁听懂了他话中的隐含之意,知道今天如果不约那个男人吃饭的话只怕事情就会一直拖下去了。她想了想还是很礼貌地道歉着:“抱歉,周先生,是我想得太不周到了。不过,我觉得,楚先生日理万机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所以吃饭的话,应该不太合适。我是想感谢楚先生,要是耽误楚先生时间的话,反倒是有些恩将仇报的意思了。”

    她的话,很清楚地表达了她不想和那个男人有更进一步接触的心愿。

    周康又岂会听不出,赶紧反驳着:“不会的,不会的,沈小姐误会了,最近老板很闲,我相信只要沈小姐打个电话老板就会应约的。”

    沈落宁表示她考虑一下,然后两人结束了通话。

    拿着手机发了会呆,再扭头看看那边的办公室,正当周康纠结着如何是好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却开了,一个高大冷峻的男人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

    看到男人,周康立刻心虚地将手机别到身后。只是稍微迟疑了下,就一咬牙跟了上去。

    这次,他赌了。

    他赌的是老板对沈小姐的在乎程度。

    毕竟,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人吸引老板的注意力。

    所以,在老板的心里,沈小姐应该是特别的吧。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他的胜率还是挺大的。

    “老板。”

    跟其他员工不一样,做为私人特助的周康,一直叫的楚墨离“老板”。

    楚墨离在他面前停了下来,把手上的文件夹很随意地放在他的桌子上:“上面的东西,两天之内给我。”

    周康忙不迭地点头,看看老板,又看看周围的同事,很是纠结了一番。

    楚墨离看出他的为难,微挑眉:“有事?”

    周康点头,又朝他的办公室看了一眼。

    两人很快重新进了办公室。

    “那个,老板,刚才沈小姐打电话来了,说是请老板吃饭的事。不过她担心老板太忙了没时间,所以有点犹豫。”

    周康迅速将事情说了遍,不过倒是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的。至于沈落宁本来是准备约他吃饭这件事,他更是只字不提。他又不是白痴,要是提这件事的话,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他早就看清楚了,重色轻友那是男人的本性。老板肯定舍不得怪沈小姐的,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他这个苦命的人。越想越觉得自己可怜,他甚至都想给自己抹把眼泪了。

    楚墨离的手顿了顿,下意识地看向桌子旁边的电话。那个人,是有他的电话的,然而现在却给周康打电话,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为何,某人心里已经默默地有种不悦地的情绪在发酵着。

    注意到老板的动作,周康心里打了个突,赶紧解释道:“是这样的,老板,我觉得沈小姐之所以选择给我打电话而没有直接找老板您,一来是因为觉得老板您是大人物时间宝贵怕打扰到您,二则……”

    他顿了顿,决定为了前途出卖自己的灵魂:“女孩子嘛,总是会比较害羞一点。所以她担心找老板的话会害羞,毕竟老板你是那么的英俊潇洒有魅力。但是我就不一样了嘛,我怎么看都只是一个普通人,对她来说就跟路人甲一样。”

    虽然知道自家助理说这些话,很大程度上是在瞎掰,但楚墨离不得不承认,此时他心里的那点疙瘩确实是被抚平了不少。

    “她说的什么时间?”

    楚墨离手衬在桌子上,拖着下巴,眼眸半眯着,带着一种慵懒的优雅。

    周康看了都觉得有点呆,又想起那个长相和气质也都是极其出众的女孩,越发觉得她和老板真的是天生的一对。只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会是谁俘虏谁。

    “要是可以的话,就定在今天中午。不过具体时间,还是得看老板您的安排。”

    周康解释道。

    “嗯,你出去吧。”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楚墨离很坦然地摆了摆手。

    周康:……

    这是标准的用过就丢对不对?绝对是的!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贴心最苦逼的助理!

    在和周康打过电话后,沈落宁已经放弃了今天中午报恩的打算。

    毕竟,她一开始是想着请周康吃饭,现在总不能周康不去了就换成那个人吧。以那个人的身份,这种做法还真的可以算是一种侮辱。

    本来计划好的事情没办法实行,沈落宁突然有种自己很闲的感觉。

    然而,这也只是表面上而已。

    事实上,她真的不闲。不仅如此,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昨天发生的事情,她不会因为李峰计划没有得逞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她心里有了打算,只是一时间还不找到合适的人才完成这件事。

    “落宁,我们中午出去逛街吧?”

    刘甜也在那魂不守舍看着也是闲的无聊,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一下子从椅子上坐起来跑到沈落宁面前,眼睛晶亮地看着她。

    “逛街?”

    听到这个词从刘甜嘴里传出来,沈落宁很是意外。要知道刘甜平时可是一把把逛街当成世界上最奢侈也最浪费时间的事的,怎么现在还会主动提起呢?

    刘甜笑嘻嘻地看着她:“巩朗马上要生日了,我想去逛逛街给他买个礼物。每次都是我过生日的时候他都给我惊喜,怎么着我也要表示一下。”

    对于爱情,沈落宁是不再向往了,甚至还隐隐地有些恐惧。在她的世界里,爱情是毒药,是杀人不偿命比任何毒药都要狠的怨咒。然而现在,她从刘甜的爱情里,看到的却是单纯的甜蜜。

    “好。”

    想想反正下午也没事了,沈落宁也点头答应了。

    刘甜一见这样,立刻就兴奋起来:“嘿嘿,落宁最好了。我准备给巩朗买一件风衣。不过我的品味不怎么好,对衣服牌子啥的也没研究过,所以,就靠落宁你来帮忙了。”

    在刘甜的同学里,沈落宁的品味那是数一数二的优等。别的不说,单就她的穿着打扮,明明是简单的设计,经过她的搭配和修饰,硬是穿出了跟别人不一样的味道来。用句矫情的话说,那就是她赋予了衣服新的生命力。

    “好。”

    沈落宁怔了下,想起这段时间刘甜省衣节食的行为,谜团终于解开了。为了爱情付出,看来是每个女人的本能。又或者说,是每个人的本能。那个叫巩朗的男孩,也是用全心全意地呵护着刘甜,总是把他所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给了刘甜。他们就像是两颗浮萍,相互依偎,共同度过各种风风雨雨。

    一想起,心里也隐隐地有些羡慕。

    “那说好了啊,我们中午的时候一起去。先去吃饭,然后直接走。”

    刘甜兴奋地说道。

    沈落宁刚准备点头,一旁的手机就震动起来。等看到上面跳动的名字时,她脸上终于流露出了冷漠之外的神情来。

    “喂,您好,我是沈落宁。”

    迟疑了下,最后还是拿起了电话。

    “我是楚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