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栽赃

枫之恋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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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曾诗雨还在的时候,王晓莹就是跟着她混的。本身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每次放学都在夜店鬼混。

    而凌子菲性格内向,比较软弱,肯定是不敢惹王晓莹的。事情怎样,一目了然。

    王晓莹毕竟是跟着镇长女儿混的,所以以前也没太管她。

    可现在曾诗雨已经被抓了,那就不得不管了。

    这么多学生看着呢,他们是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的,因此必须要公平公正。

    “把经过都说一遍,我要从头到尾的全部经过。凌子菲你先说。”

    班主任的身高一米八开外,长的也比较壮实。

    他往那一站,彪悍的气势可不是王晓莹这样的小女娃能够比拟的。

    凌子菲撩了撩乱蓬蓬的头发,淡淡的道:“是这样,今天我在班里看书,王晓莹突然跑进来挑衅我。她还抢了同学张建的半个馒头,放地上踩扁了,然后逼着我吃。我不吃,她就打我。”

    班主任看向张建,“是这样吗?”

    张建不敢说话,如果做出肯定的回答,晚上放学自己就完了呀。

    但如果说不是,其他同学都是看到的,自己还如何立足?

    更何况,他也不太想违背自己的心,也不想撒谎。退一万步说,馒头还在地上躺着……

    于是他只能低着头不说话。

    班主任看到了他的反应就知道他默认了,在地上随便看了看,就找到了那个被踩烂的馒头。

    班主任指了指地面,肃然道:“王晓莹,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我那个…老师……”在班主任的逼问下,她根本就不敢撒谎。就算敢,她也无话可说,证据确凿啊。

    “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小小年纪不学好,天天出去鬼混,你爸妈送你来这么好的学校,你就是这么回报他们的?”

    班主任是真的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没当过老师或者父母的人,永远也无法理解那种感觉。

    “老师……我错了……”王晓莹在老师面前,底下了高傲的头。

    凌子菲看着王晓莹这副模样,不由得有些于心不忍。但是,该做的还得做。

    “啊!老师,我的项链不见了!”凌子菲突然说道。

    班主任愣了一下,“什么项链?”

    凌子菲假装翻翻桌面,看看桌子底,“就那个金项链啊,可能是刚刚打架的时候弄丢了。”

    杨悦突然指着王晓莹,道:“老师,我怀疑是王晓莹看上了子菲的项链,打架的时候顺手扯掉了。”

    “放屁!老娘会看上你那条破项链?值几个钱?”王晓莹可不是什么好脾气,自己没做的事情是不可能承认的。

    “我那个项链是纯金的,上面有一个变石猫眼,当初买过来花了两百多万。”

    凌子菲不慌不忙的解释着。

    周边的同学同时倒吸一口凉气,那是两百多万啊!

    虽然在座的各位同学大部分家庭都是有钱人家,但还没有哪个人戴着如此昂贵的首饰。

    王晓莹也是如此,她怎么都想不到凌子菲身上随随便便一条项链就是两百多万。

    班主任已经感觉到头大了,两百多万的项链属于重大财物损失,如果真的消失了,那就麻烦大了。

    如果凌子菲能够拿出鉴定证书和购买发票,王晓莹和她打架导致项链丢失,那肯定是要赔死的。

    “王晓莹同学,请你搜一下口袋,是不是在你身上?”

    班主任也是聪明人,如果真的是打架过程中消失了,那么在她身上的可能性就是最大的。

    退一步讲,就算在她身上的可能性最小,也要从第一接触人身上展开调查,不给第一接触人转移赃物的时间。

    王晓莹不屑的笑了一声,一个个翻开自己的口袋,“看到没有?看到没有?我怎么可能会偷她的东西?”

    班主任稍微松了口气,至少不是偷东西就好说得多。

    根据国家法律,盗窃金额超过十五万元的,就足以判处无期徒刑了。如此巨大的财物盗窃行为,牢底都要坐穿。

    杨悦笑了笑,道:“你身上的每个口袋都有可能,全都要查一遍。”

    “还有哪个口袋?不都翻完了吗?还有这个吗?”

    王晓莹突然看到自己外套胸口上的小口袋,伸出两根手指探了进去。

    突然,王晓莹全身一震,她的脸色以肉眼可辨的速度变的苍白起来。

    伸进口袋的两根手指也开始剧烈的颤抖。

    因为她在本该空着的口袋里,摸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这一瞬间,王晓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立刻逃跑。

    这一定是凌子菲和自己打架的时候放进去的,可是这到底是什么时候……

    指纹,这时候只有指纹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不行,既然是凌子菲放进去的,那就只有她和自己两个人的指纹。

    她的项链有她的指纹很正常,自己刚刚摸到项链的时候,也留下了自己的指纹,那真的是百口莫辩啊!

    退一步讲,就算项链太细,不容易留下指纹,自己匆忙一摸没有留下什么,那也同样脱不开罪责。

    首先,项链是在自己口袋发现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其次,上次全校拉稀事件,有一个人将泻药放进了凌子菲的抽屉,从而污蔑她。当时那个人是带着手套的,并没有在泻药包装上留下指纹。

    项链在自己口袋里,如果警方在项链上没有检查出自己的指纹,那这一现象和上一个案子就有了共同点。

    那就是带手套作案。

    这两个案子一对比,鬼都知道是自己这一帮人干的啊!同样是重大事故,同样是办事不留指纹,关键是这两波人还是经常一起玩的。

    如果说是巧合,这谁会相信?

    再退一步讲,就算有人相信。大家会相信有前科的混混,还是相信内向老实的凌子菲?

    更何况双方一直都有仇,所有人都能证明。前一次是陷害,那这一次必然就是盗窃了啊。

    一旦惊动了警方,前面的案子被调查清楚,自己也要负连带责任。

    虽然放泻药进凌子菲抽屉的人不是自己,但自己同样是同党,至少也是包庇罪。

    前面的事情本来不会草草结束的,是曾诗雨以一己之力抗下了所有,一个人都没供出来。

    可一旦展开调查,所有的事情就会全部败露。到时候自己两罪并罚,那,死刑了吧?

    自己还不能申冤,因为申冤就会查指纹。可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对自己来说,都是绝对的死局。

    如果说是凌子菲陷害自己,是她放的,证据在哪里?又如何证明?

    也就是说,王晓莹哪怕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也没有任何申辩的可能。

    时间仿佛变的慢了下来,大脑的求生欲让王晓莹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自己这辈子怕是完了,一辈子在牢狱中度过,那简直生不如死啊!

    王晓莹心中升起了强烈的后悔,如果重来一遍,一定不要欺负凌子菲,一定要和她当朋友啊!

    不能让她报警,死都不能!

    “王晓莹,你在干什么?有什么东西快拿出来啊!”班主任也有些急了,忍不住催促。